圣祭禮儀中音樂的執行
來源:佚名 作者:天主教周村教區 發表于:2012-07-12 15:51:56 瀏覽:36次
「圣祭禮儀中的音樂」(注︰筆者在此僅討論「圣祭禮儀」中的音樂,與一般祈禱會、靈修和共融活動的音樂大有不同,請勿混淆。)是大家已經接觸過和已經習慣的事情,所以如果有一天圣祭禮儀中沒有了音樂,會有什么感覺?(嗯~,彌撒時間縮短了、容易分心、覺得沒能向天主表達和響應什么,甚至可以睡去了…)譬如平日彌撒,一般都是在半個小時內完成,沒有歌詠,與主日彌撒比較,有什么感覺上的差別呢?當然就是「禮儀的隆重」與否了!所以梵二禮儀憲章113指出︰「如果神圣敬禮隆重地以歌唱舉行,有圣職人員參加,并有民眾主動參與,則禮儀行動便顯得典雅!;禮儀憲章112也指出︰「圣樂越和禮儀密切結合,便越神圣,它能發揮祈禱的韻味,或培養和諧的情調,或增加禮儀的莊嚴性!褂写丝芍,隆重禮儀當中的音樂是不可少的,而且是責任重大︰歌曲的安排、展現的形式和禮儀精神表達的拿捏…等,都是禮儀中音樂執行者該注意和該事先構想完備的;除此之外,更該要很清楚明了的是─圣樂在敬禮中的作用是什么,即︰「服務的作用」;音樂不可以在圣祭禮儀中喧賓奪主,以致于禮儀成了音樂會場或新歌發表會,所以十九世紀的圣樂很少在禮儀中使用,因為有管弦樂團、獨唱和合唱團的圣樂在禮儀中超出了禮儀內容程序中該有的比重,圣堂成了音樂會場,因此而不鼓勵使用;另外教堂限制Band音樂的使用,也是因為音樂透過麥克風可以操控全場而成為禮儀中的主角,所以這類音樂的使用必須經過當地主教和堂區神父的認可和批準。
在臺灣從事教會音樂的教學和訓練五年了,因為臺灣是屬于傳教地區,本身就沒有教會音樂的傳統,另外加上禮儀本地話的催生,使得臺灣這小小的地區集全世界各國家和各大洲之大成,又本地化圣樂尚未成熟,以致于什么樣形式和類別的圣樂都有,執行起來就產生了一些問題和困擾;其實禮儀中音樂的執行有它的原則和技巧,在歐美國家都已成了圣樂家們該學習的知識和技巧,但是在臺灣至今仍然未成為一門學問,這將是我們期待的一門科目,無論是學習禮儀的精神、圣樂的研究和創作,都有助于本地化的定位和發展。
「圣祭禮儀中音樂的執行」其實很容易劃分,部份執行者該知道的范圍和原則,過去已經藉由「見證月刊」和「教友生活周刊」刊登發表,這一次筆者應各方關心教會中音樂的朋友請教的問題,一一作回答、解釋和做一些工作經驗的分享,希望能為合一的教會提供一些該有的共識和概念。
關于選曲方面︰
為一個禮儀構思音樂,必須知道禮儀的主題和精神為何,再以主題為中心找尋能表達禮儀精神的音樂;圣祭禮儀當中的歌曲分為「變化部份」的歌曲,即︰進堂曲、答唱曲、歡贊曲、奉獻曲、領主曲和禮成曲(早期的禮儀中部不包括禮成曲,因為在彌撒禮成之后,教友們就都平安地遣散回家了。,這些曲子因著禮儀的主題不同而變換歌曲,所以每一次的禮儀都需要有專人負責選曲,就是這個原因,此外,以上這五首曲子除了答唱曲,都是伴隨著游行的歌曲,為了容易配合游行距離和時間的長短來掌握歌曲的長度,所以伴隨游行的歌曲大多采用「對唱式」的歌曲,即︰圣詠團(除非情況特殊,不得使用獨唱)和信友對唱「詩節」和「對經」的部份,而其中答唱詠和歡贊曲是屬于「答唱式」的歌曲,由領唱員和和信友相互答唱。所以有些堂區在奉獻的時候等奉獻完了才唱奉獻曲,就把該伴隨奉獻動作的歌曲曲解了。禮儀當中的歌曲除了「變化部份」,還有另一類型的歌曲,就是「固定部份」─一般稱為一套「彌撒曲」的歌曲,包括︰垂憐曲、光榮頌、信經、歡呼歌和羔羊贊(現在還包括了信德的奧跡、天主經和天下萬國),因為每一次的禮儀,無論是什么主題,主日、平日、婚禮或喪禮等,都是固定同樣的經文(歌詞),故稱之。所以創作「固定部份」的作曲家,大多數都會作完整組五首的歌曲,以提供統一的音樂風格,也因此筆者建議在一臺圣祭禮儀中,最好只選用一位作曲家完整的一套「彌撒曲」,目前現在大家所熟知的有李振邦和劉志明神父作曲的兩套彌撒曲。至于能夠讓大家清楚什么是標準的「變化部份」禮儀歌曲,就如戴思創作的「圣經樂章」和「醒來吧我心」兩本歌集,每一首歌都有對經和詩節的曲式;另一種就是如「圣歌薈萃」收集的一些「贊美詩」,即一氣呵成,沒有對經和詩節之分的歌曲。
關于司琴︰
歐洲就讀「教會音樂」的學生,每個星期都有兩堂半個小時的主修課─禮儀伴奏和管風琴即興。這兩項技巧在畢業考時都必須要經過考官驗收和審核的,為的是能在禮儀中做充分的服務工作,可見得身為司琴的重要,沒有指揮時,她/他就是指揮,沒有領唱員時,她/他就代替領唱員,因為當司琴的音樂一出來,我們就知道歌曲的音高和速度,也知道什么時候該唱歌了。所以身為司琴的人,一定要熟悉禮儀的精神、意義、過程和一些原則,才知道什么時候該彈琴、終止彈琴、可以彈琴或做音色的變化。
簡單的來說︰
1. 禮儀中「變化部份」除了答唱詠外,都是配合游行動作的歌曲,但是如果游行結束,主祭司鐸仍未完成在祭桌上的工作,則需要司琴彈奏一些音樂或即興彈奏,直到主祭司鐸完成祭桌上的工作,準備開始下一個動作為止。為了避免一些混淆,筆者也建議,當停止歌唱后,司琴彈奏音樂或即興,可以變換琴的音色,以告知大家「現在請大家靜默!」,用輕柔的音樂陪伴禮儀的進行。
2. 「固定部份」的歌曲前奏不宜太長,以免大家等待太久。
3. 如果有可能,有對經和詩節的歌曲,在對經和詩節兩部份可以做音量和音色上的變化,就是大眾唱的對經部份大聲亮麗,詩節部份小聲,讓歌詞多的部份能夠被清楚充分地聽到。
4. 如果禮儀中主祭司鐸唱彌撒,如唱致候詞、集禱經、頌謝詞、信德的奧跡、感恩經或天主經啟式…等,司琴除了只能提供主任司鐸第一個音的音高外,「一定不能」為司鐸伴奏,更何況用琴聲去糾正司鐸的音準
5. 如果知道了禮儀中所有歌曲的用意、內涵和性質,就應該知道該如何去使用琴的音色及音量,甚至是否可以加上打擊樂器的節奏等。
關于領唱員︰
唱員一般指的是禮儀中帶領大家唱歌的人,教會最早期因為禁止樂器的使用,所以領唱員就成了「起音員」,但現在領唱員也指「答唱員」,即在禮儀中擔任答唱曲詠唱的人,此人除了聲音要健康、音高要準和咬字清晰外,筆者也建議他們,多分析歌詞的組合和分段,只有當您了解和肯定了圣詠的文字組合和分段意義,唱出來的訊息才會讓人聽懂,而不是一篇沒有意義的對答。至于前者所提到的「起音員」,筆者并不鼓勵,但是事出有因,一定是教友不愛唱歌或是教友太少,聽不到歌唱聲,才需要有人用麥克風領唱,一臺完美的禮儀需要大家共同地積極參與,而不是少部份人的代表參與,希望領唱員卡拉OK式的時代能快快過去。
關于指揮︰
如果一臺禮儀中有音樂指揮,當然就是音樂執行的帶領人,應該要熟悉禮儀的精神、意義和過程如同司琴一樣,除此之外還要領導大家詠唱禮儀當中的歌曲,所以指揮的耳朵要特別好,隨時注意禮儀中主祭和群眾歌曲速度的平衡,而圣詠團和司琴就是她/他手中的調和器,把太快或太慢的速度調節至最理想的狀況。如果指揮對歌曲的風格和表情能多做一些強調,如喜樂、安靜和歡樂…等的表達,把這些感受帶給大家,將能帶動禮儀當中的情緒,但要注意「適當地拿捏」,不得過分!
關于圣詠團︰
詠團在指揮或司琴的領導下,角色就如領唱員,與指揮或司琴密切配合,帶領群眾詠唱歌曲,所以對于歌曲應該很熟悉,除了旋律、歌詞外,更應注意意境的表達,必須先要能感動自己,才能感動別人。圣詠團當注意的是,自己的任務是帶領眾人同歌唱,所以要抬頭挺胸,而不是自己喃喃自語,對著譜或跪凳唱,讓自己呈現一個喜樂、健康的團體。
結論︰
一位愛主的人都會希望在一次次的禮儀中獻上自己的一份奉獻,一個完美的禮儀就是集合了大家的心思,為的是奉獻出自己最美好的一份感謝和贊頌,但是有時候我們害羞,不敢表達自己,但也有些時候我們也過于強勢,只有自己的才對,才好!在禮儀的配合中,我們學習到了合作和呈現一個家庭和樂的祭獻,不足的我們鼓勵,過多的我們需要節制,相信這樣的配合,才能光榮愛我們的天主父。筆者在此大膽地公布自己幾年來的經驗與各位分享,除了一些同伴的支持和鼓勵,也希望鼓勵大家一同努力和合作,為臺灣的天主教會注入新的精神和氣息,燃起大家愛主的熱火。謝謝!感謝天主,阿肋路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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