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彌撒講道(乙年四旬期第五主日)
來源:梵蒂岡電臺 作者:天主教周村教區 發表于:2012-03-22 08:02:05 瀏覽:6次
愛的代價
主內的兄弟姊妹:
在這三個星期連貫的逾越奧跡信仰主題中,我們已經默想了「愛的熱情」和「愛的道路」兩個主題。 在默想「愛的熱情」時,我們看見了耶穌基督自己就是天主的圣殿,是天主臨在及天主施予救恩的真實標記;而在默想「愛的道路」時,耶穌基督則親自呼吁和催促 我們要瞻仰祂、相信祂、并與他一起走在回歸到天主那里的道路。今天我們繼續默想三個連貫主題中的最后一個:「愛的代價」,也就是耶穌為了使我們能瞻仰祂而 必須「被舉起」,以自己的生命作為祭獻,使我們能借著他重新享受天主的愛。
耶穌「被舉起」的時候就是耶穌的「時刻」圓滿的時候,那時所有 瞻仰他的人都能獲得永恒的救恩。若望福音很多次提及耶穌的「時刻」(若二4;七6,8,30;八20;十二27),前面幾次提及這「時刻」時,不是解釋說 它還沒來到,就是說它還沒有成熟,而最后一次,即在今天的福音中,則清楚地表明耶穌是為了這個「時刻」而來,但對它的來到卻深感焦慮:「現在我心神煩亂, 我該說什么好呢?我要說:父!救我脫離這時刻罷?然而我正是為此,才面對這時刻。父!光榮禰的名字罷!」
就當耶穌表達了他面對痛苦的 焦慮,但仍堅決要光榮天主的意愿之后,有聲音來自天上堅強他和肯定他。這來自天上的聲音,耶穌說并不是為了他自己,而是為了我們而發的。從這里我們可以看 到耶穌內在的自我意識和他對天主的認識。這是耶穌的自我身份和使命的意識,是耶穌的自我認知。這種認知是一種肯定的「知道」,而不是一種有待證明的疑問。 耶穌肯定地知道天主愛他。這種知道是一種生命基礎的認知,也就是一種使他藉以存在和活著的認知。這一種認知不是一種需要加以證明的疑問,所以耶穌不必借著 一些外在的征兆來證明天主是否真地愛他。
由于耶穌的自我認知,他常把他的「時刻」與他的逾越奧跡相連,并以服從天主為自己生命的使命。在 耶穌的逾越奧跡中,最重要的一個事件就是「被舉起」(若十二13;三14;八28;十二32),它的目的是為引人歸向他,并借著他回歸到天父那里。耶穌 說:「至于我,當我從地上被舉起來時,便要吸引眾人來歸向我」(若十二32),因為「我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除非經過我,誰也不能到父那里去」(若十四 6)。
耶穌必須「被舉起」,人才能有重回天主那里的可能。為了使人認清逾越奧跡對人的效益,耶穌更在今天的福音中把他的「被舉起」類比成 「一粒麥子落在地里的死亡」。麥子在地里的死是為了成為一棵豎立的樹,使人能享受它豐盛的果實;耶穌的死也是一樣,為使人能獲享效益。在這場景下,我們馬 上也會想起撒種的比喻(瑪十三1-9)和芥子的比喻(瑪十三31-32),以及在達尼爾書中拿步高所夢見的那棵樹。達尼爾把這棵樹解釋為拿步高的權勢將伸 展達于地極(達四19);這棵樹也可以前瞻性地隱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「被舉起」,使所有的人都能在它的蔭下受到保護和由它獲得滋養:「這棵樹長的非常粗 壯,高可摩天,大地四極都可見到;樹葉美麗,果實繁多,足以供養一切生靈,田野的走獸安息在它的蔭下,空中的飛鳥棲息在它的枝杈上,一切生物都由它獲得供 養」(達四8-9)。
從這觀點看,耶穌「被舉起」的時候就是今天取自耶肋米亞先知書的讀經一所敘述的「上主要與祂子民訂言立新約」的時 候。在這新盟約中,天主要作人民的天主,人民要作天主的子民,「人人都要認識天主」。這種「認識」是在恩寵和真理上的認識天主,它以耶穌對天主的認識為典 范,也以耶穌為中介,因為「恩寵和真理是由耶穌基督而來的。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,只有那在父懷里的獨生者,身為天主的祂給我們詳述了」(若一 17-18)。這種「認識」也是關系上的認識天主,它要喚起人與人、人與天主、以及團體與團體之間最親密及最圓滿的生命和愛。
然而,人心 是復雜的,甚至是病態的,耶十七9就說過:「人心最狡滑欺詐,已不可救藥;誰能透識?」人看不見自己一方面崇敬天主,另一方面又毀謗天主的矛盾。天主就曾 憤怒地指責人民說:「怎么?你們竟偷盜,兇殺,通奸,發虛誓,向巴耳獻香,跟隨素不相識的外方神祗,然后來到這座歸我名下的殿里,立在我面前說:「我們有 了保障!」好再去行這一切可惡的事?」(耶七9-10)。由于天主的責備,人的確也開始意識到必須改變自己的心,并且也多次向天主保證要全心全意跟隨上 主;但最后,人仍然只在外表上遵守天主的盟約和奉行天主的法律。因此,人不得不承認,只有天主才能促成人真實的轉化:「禰使我歸來,我必歸來,因為禰是上 主,我的天主。的確,我自離棄禰以后,我已后悔;在我覺悟以后,我拍腿自慚自愧,因為我又染上了我少年時的恥辱」(耶卅一18)。
如此,天主必須自己采取主動與人建立新盟約。在新盟約中,天主將親自領導人民,將祂的法律根植于人的心中,不再書寫在石版上或書上;換句話說,天主將親自 教導人民。這種與天主親密關系的先決條件就在于赦罪,好使人能再次與天主建立合適的關系:「我要寬恕他們的過犯,不再記憶他們的罪惡」(耶卅一34)。然 而,有罪必有罰,我們說過這是天主正義的原則。天主要赦免人的罪,天主就必須為人負起罪的后果、罪的罰。
這就是今天讀經二的重要信仰宣 言:「祂雖然是天主子,仍然借著所受的苦難,學會了服從,且在達到完成之后,為一切服從祂的人,成了獲得永遠救恩的根源!固熘鳛榱司热吮仨毟冻鰻奚约 親生兒子的代價;這是天主堅決救人的意愿。耶穌以虔敬天主之心,服從了天主的這個意愿,使救恩成了人白白的恩寵,任由人取舍,只要相信就能得救,不相信就 不能得救。耶穌認識罪惡,不是因為他犯了罪,而是因為他承受了罪惡的后果,而罪惡的后果就是死亡。耶穌為人付出了死亡的代價,好使人能借著他的死亡獲得生 命;耶穌以自己的「被舉起」,為人換取能在恩寵中生活的恩寵:「祂貶抑自己,聽命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」(斐二8)。
因此,讓我們努力認識天主,以感恩之心相信天主,承認天主為我們所付出的代價是有效的。讓我們相信是天主賜給了我們獲得救恩的可能,在恩寵中生活的可能,甚至選擇救恩的可能,使我們最終選擇恩寵和救恩。 阿們。
~ 張德福神父 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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